索引号: | 4311000036/2020-0025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供销合作联社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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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安县供销联社举行第七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就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和如何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一致认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道路,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意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上率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守阵地,守土有责,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丁元伍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县供销联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做好“三个牵头、一个协助”。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学深悟透精神,坚定信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抓好落实,强化正面引导,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安全。三是加强舆论引导,管理到位。确定两名有经验的年轻干部担任网评员,对有关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正面引导和网上监督。同时鼓励各科室写手,推介宣传供销系统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好,传播供销声音,讲好供销故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严格进行考核,健全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纪检监察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直属公司、各股室和全社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意识形态不虚不空、落地生根。(陈景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