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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供销合作联社 发文日期: 2018-04-25
名称: 对蓝山县供销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文号 :    
对蓝山县供销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2018-04-25           来源: 蓝山县社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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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强调“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到了要进一步深化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根据中、省、市及县相继下发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具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供销社根在农村,出路在服务“三农”,供销社发展离不开农村的发展,只有把供销社的发展紧紧的和乡村振兴建设联系在一起,供销社才有广阔的市场,才能大有作为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继续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综合改革我们在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基层调查研究,对供销社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索。

一、供销社现状

蓝山县供销社成立于1952年,是全省供销系统尚未改制,基层组织比较健全,社有资产保持较为完整的少数县之

    (一)机构及人员组成情况

全县供销系统现有企业18个,其中:县级公司4个,基层供销社14个;现有干部职工504人,其中:离退休人员246人,在职职工258人。在职职工中,企业行政管理人员18人,其余240名职工下岗。

县供销联社机关人员编制11人,实际在编人数16人(其中主任科员2人、副主任科员2,长期病休1人),平均年龄50岁。

(二)固定资产原值及负债情况

全系统固定资产原值1210万元,净值806万元。各项负债35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954万元,待处理财产损失638万元,待摊费用466万元,递延费用101万元,待弥补亏损357万元;至2016年底已欠各项社保金87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金810万元,医疗保险金45万元,失业保险金17万元。

(三)社有企业经营及收支情况

全系统自2002年以来全部由商品经营转为资产经营,企业全部靠出租铺面收入来维持运转。除县级4个公司能勉强维持外,基层供销社连年亏损,处于半瘫痪状态。2016年全系统总收入562万元,其中:县级公司收入500.6万元,基层供销社收入61.4万元;2017年全系统总支出747万元(主要用于下岗职工交“五险一金”、发放生活费、离退休人员适当补贴、管理人员工资、房屋维修及其他开支等),其中:县级公司支出445.9万元,基层供销社支出301.1万元。2016年亏损185万元,亏损数额只能从县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专项资金帐户中列支。

(四)社有土地状况

全系统现有土地61宗,总面积116724.67㎡,其中:县城所在地计有土地19宗,面积49367.28㎡;乡镇所在地计有土地42宗,面积67357.39㎡。在乡镇的42宗土地中有16宗土地未确权发证,面积28163.35㎡。

    二、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一)思想观念旧、工作思路窄体现在一是一些干部职工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认为只要铺面收入能满足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各项费用发放职工不闹事就安理得满于现状、不思进取。对于在现有基础上再改革、再创新,缺乏足够的热情和认识,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和扩展为农服务领域、为农服务方式缺乏信心、思路、措施。二是干部职工对供销社改革缺乏勇气,在农产业化改造中不敢尝试和创新。

 (二)经营业态陈旧我县供销联社固守传统经营模式,单纯的进行资租赁、承包经营,处于低层次经营,对现代经营方式缺乏学习研究实践这实际是一种蚕食资产行为,在慢慢逝去的岁月中,不仅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且严重损害供销社形象。

 (三)为农服务方面能基本丧失主要表现在:基层供销社基本瘫痪,缺乏资金,基本上与银行发生业务系。

(四)基层社恢复重建迫在眉睫一是基层供销社的房屋地处乡镇繁华商业地段、交通要道,绝大部分是上世纪70年代前后建造的,普遍是砖瓦结构,有的甚至是“干打垒”,由于年久失修,屋漏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改建维修又严重缺乏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丽乡村建设,也给“乡村振兴战略”带来负面影响。在县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中,县人大代表建议县供销社对基层社房屋加快处置,这些对我县供销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的完成压力很大。二是没有保留基层社的湘江源瑶族乡、荆竹瑶族乡、犁头瑶族乡、汇源瑶族乡等四个少数民族乡,由于供销社资金短缺,暂时无力恢复重建,一定程度上会拖我社综合改革的后退。

(五)历史遗留问题多,信访维稳压力大。

一是古井路问题。古井路开发占用原土产、农产公司办公用地以及45户农产、土产公司职工住房,由于开发商违约不按时交房,致使矛盾激化。

二是塔下院问题。由于城东路旧城改造与供销社铺面改扩建没有同步,致使塔下院拆迁后,10户拆迁户无处安身,铺面原址只得打简易厂房租赁给个体户经营,旧城改造、规划、建设相关政策不知何时能出台。

三是基层供销社与农民纠纷增多问题。由于是划拨土地未能确权,农民以各种理由无理占用,侵占阻碍修复、不准出租、难以协调。如:祠市、蓝屏、楠市、火市、太平、塔下洞等。

四是下岗职工和管理人员工资偏低,无住房公积金要求解决。

五是乡政府占用基层供销社土地建市场,不履行协议,现办事处撤销,造成社有资产流失问题。如:蓝屏、正市、大桥。

六是缺乏专门人才目前我县供销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状况与新时发展供销事业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整个供销系统停业招工二十年,人才没有形成梯次,年龄结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专业人才欠缺:会计、统计、审计、金融、商贸、文秘等专业人才断档,人才短缺,成为制约我县供销改革发展的一大瓶颈。

七是虽有政策,但无资金支持2015年中央出台改革文件以来,省市县无任何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投入,除联社机关财政拨款以外,财政一直未有任何资金支持,但供销系统企业还须存担扶贫、创卫、创文、创园等中心工作和缴纳“五险一金”,供销改革举维艰。

    三、建和打算

(一)争取市社支持引进锦湘百货与县供销系统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新的股份制惠农公司(锦湘百货占60%、市供销联社供销惠万家总公司10%、县供销社资产管理公司占30%),借助锦湘百货的资金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在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的情况下,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新的惠农公司垫资两千万,对供销购物广场进行改把供销购物广场改造成中心城区有150个标准车位的停车场的综合体(吃喝玩乐购)为城市提质“三城同创”提供良好的配套措施,打造蓝山城区商业旗舰,提升供销资产值,保值潜力。仅此一项可为供销系统增收一百余万元,基本解决系统退休职工、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是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供销服务体系,争取创建省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县。2018年底,乡镇基层社实现全覆盖对还未建设基层社的几个少数民族乡,可按“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根据财力可自建、兼并、收购、参股等方式,按时间节点恢复基层社和村一级服务网点。对一级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可和村级服务平台共建共管

三是完成以农村电商为抓手的“供销惠万家”惠民工程2018年底前建好县级运营中心,乡级服务网点,着力打造集“供销(农资、农产品、日用品)+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电商服务网络。

四是争取政策支持,引进资金,改造建好基层供销社,为美丽乡村作贡献。2018年度,争取把楠市供销社、毛俊供销社重建改造好,2019年至2020年把基层供销社改造建设好。

(二)与市农资总公司和粤永农资公司对接农资供应链确保农业生产用肥不断档、不脱销,为农民提供物价廉的放心农资、安全农资。

(三)争取引进安邦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蓝山实行“安邦土地托管模式”为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开展全程保姆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四)认真做好土地确权与收回补偿工作。根据《中共蓝山县委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蓝发〔201715号)文件关于“要按照县政府《关于县供销系统土地确权发证及部分基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蓝府阅〔2011〕12号精神,尽快完成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因政府公益性项目或规划调整,涉及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经营网点与仓库等经营设施,需要拆迁或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先补后征的原则,以等值的房屋和土地置换”。请政府协助支持供销社按有关政策妥善解决。

(五)加强供销社内部管理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供销改革中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引进包括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引进一批会计、统计、金融、审计等方面专业人才,改变供销社队伍的人员知识结构要重视员工专业化、职业化教育,通过与第三方的合作,学习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农业产业知识为供销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防跑冒漏滴,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加大财务公开透明制度,确保职工知情权。要虚心听取职工意见,确保每年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从而确保供销系统大局稳定不给县委、县政府添乱。

(六)振奋精神,转变作风。进一步增强做好供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坚决克服无能为力的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深化供销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专抓实干,埋头苦干,不图虚名,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断开创我县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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