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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供销合作联社 发文日期: 2018-05-25
名称: 永州市供销合作联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    
永州市供销合作联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8-05-25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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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永州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发电2018〕2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决定在全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市供销社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各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市供销社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强化系统思维,深刻剖析具体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

三、治理重点

(一)“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

1、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2、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4、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5、对贫困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6、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7、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8、对科室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

9、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10、对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不重视,支持不力,监管不严。帮扶干部不得力,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帮扶规划不切实际、敬业精神不强,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

11、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麻木不仁,处置“村霸”、打击背后“保护伞”不力,造成重复信访或者越级上访,甚至形成重大负面舆情。

12、驻村工作队及主管科室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日常知道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13、贫困识别不精准,“假身份”建档立卡优亲厚友;“假程序”公示评议造成错评漏评;“假资料”虚假“脱帽”。导致贫困退出不精准、质量不高。

14、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聚集精准扶贫不够。

15、帮扶不精准,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16、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甚至以“假产业”套取资金,惠商不惠贫。

(四)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17、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存在贪污浪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

18、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19、扶贫资金、民生项目信息未按规定全部进入“互联网+监督”平台和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不规范,数据采集不及时、不准确,执行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不到位。

20、违规干涉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亲友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承包扶贫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优亲厚友,易地扶贫搬迁把关不严。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21、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研究不解决。

22、工作落实走形式,“三走访三签字”走过场,没有为群众排忧解难

23、“垒大户、对盆景”,搞形象工程,或者强迫命令、一刀切。

24包办代替、发钱发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25对涉贫信访及舆情处置交办件办理不力,落实不到位。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市供销社安排部署专项治理行动,由政工科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及时动员部署。

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对照方案治理重点五大类25个方面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核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

)问题整改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管党治党具体行动和本科室重点工作,将中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坚持不懈搞好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等,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全范围开展一次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体检”。要通过“六查六看六解决”(一查脱贫攻坚工作细不细,看档案资料,解决资料填写标准不高问题;二查脱贫措施实不实,看政策兑现,解决政策落实和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三查信息对接准不准,看数据信息,解决各项数据上下对接不一致问题;四查帮扶工作真不真,看帮扶实绩,解决干部帮扶不到位问题;五查资金使用好不好,看账目票据,解决扶贫资金有效使用问题;六查干部作风严不严,看驻村到岗,解决干部帮扶不严不实问题),对自身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三)加强常态化督查考核工作。坚持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开展常规性的暗访监督,实现扶贫领域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媒体、社会等全方位的监督,倒逼各相关责任人打造过硬优良作风。

(四)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确保村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及时受理群众涉贫来信来访。加强对群众涉贫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对群众的诉求及时受理、及时交办,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永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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